申请深圳市试点企业的基本要求:
(1)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。
(2)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。为贯彻落实《广东省“互联网+”小镇创建工作方案》,加大对小镇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,对
注册地在广东省”互联网+” 创建小镇内的企业,上年度营业收入要求放宽至达到3000万元。 目前,我市有南山、坂田两个省
级”互联网+”小镇。”互联网+” 小镇内企业的注册地址应在南山的讯美科技广场、怡化金融科技广场、南山智园、蛇口网
谷4个园区或坂田街道内。
(3)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,管理规范,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。
(4)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,如质量、环境、能源、职业健康安全、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。
(5)申报单位未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。
(6)近3年(以申报之日计算),申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罚款5万元以上,或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吊销许可
证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记录。